碧桃花

给太太的长评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
       好久都没有动过笔了, 语言混乱,逻辑不通的长评,太太将就着看吧。
       开始看太太的文是因为云次方,实在是太好磕了,太太的论坛体集沙雕和眼泪一体,经常是笑了哭,哭了笑,笑了再哭,哭了再笑,整成神经病了都,每一篇都看了不下于十遍。
      虽然初心是云次方,但是看了太太的文却最喜欢洪笛,尤其是洪老师,真的,本来只有80分的喜欢变成了98分的喜欢,简直是我的意中人了。
      洪老师和余老师的故事简直就像声乐版的郭襄和杨过,差别只是洪老师最终得偿所愿,曾经看过一句话“在人群中看见你,至此,永不能忘。”我觉得这句话形容洪笛来说在恰当不过了。
      22岁的小洪,在一个阳光灿烂的课堂上看见了穿白衬衣的余老师,至此,永不能忘。穿白衬衣的老师成了青年心上的玫瑰,梦中的绮思。陪着青年从小洪长成洪老师,陪着他远渡重洋,陪着他成熟,陪着他成功,也拉着他留在原地,不能向前。最后,这份绮思指引着他跨越重洋,跨越七载的光阴来到了他心心念念的余老师的身边。
      可是他爱情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他的玫瑰不记得他,甚至也不认识他,所幸他早已经长成了强大的模样,再不是七年前的青涩,他开始追求自己的玫瑰,一步一步的靠近,可惜的是在他以为要成功的时候他的玫瑰跟他说,我不要你的爱情。
      这一段中最戳我心的就是洪老师把落在地上的沾了灰的橙子捡起来吃了,看到这里眼泪都要掉下来了。我最喜欢洪老师的就是他懂得尊重,被拒绝后不纠缠,即使自己心痛得很却依旧尊重余老师的意愿,和他的玫瑰保持距离,安静的,克制的。说实话,看到这里我还以为要be了呢。
       幸好,幸好,他的玫瑰也是喜欢他的,幸好余老师在走廊捡到了一只豹哥,幸好洪老师走得不算快,足够他的玫瑰追上他,挽留他,穿着和第一次见面时一样的白衬衣。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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